承運契約條款
在此嚴禁承運違禁品包括冒牌貨品及任何侵權物品等,違者一律送交有關單位,有關帳號也會被即時終止。發運人或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需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閣下自支付運費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運人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集運服務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存倉、退運和轉運費用。
如因閣下的貨物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又或者因貨物包裝不當或貨物本身等種種因素,而引致其他貨物的污染或損毀,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本公司對貨到付款之貨物一律拒收。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個運單號碼一個包裝貨件(可包含店舖多件貨品)。如賣家提供一個運單號碼,但發出兩件或以上的包裝貨件,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將拒收有關貨件或簽收後,如有任何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貨件在新邦集運貨倉一經簽收,如需退回或轉寄國內其它地方,每件收取NT$500元新台幣手續費,運費另計,運費以當日客服報價為準。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絕不簽收任何以到付形式的貨物。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絕不簽任何以平郵方式寄出、沒有查收或追蹤証明的貨物。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只接受及處理,一間店舖所發出的一個運單號碼只對應一個客戶的貨物。
假如發生以下情況,而造成任何遺失、漏寄或運輸收費變更,新邦集運恕不負責︰
※※※客戶需聯絡賣家,確保賣家發貨時的運單號碼只有該客戶的貨物。※※※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其他正確的運單號碼以作認領。※※※
※※※ 客戶有責任聯絡賣家,取得正確的運單號碼以作認領及就存倉費與賣家作出商議。※※※
由於輸入貨物資料需時間,建議客戶於貨物到達新邦集運貨倉後一個工作天,再登入新邦集運繫統確認是否入庫。
客戶必須在貨物寄到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當日起計60日內,登入新邦集運進行認領及選擇合併集運快遞服務,否則第61日開始每日每個運單號碼的貨物將收取¥5(RMB) 存倉費。
貨件必須在到達物流中轉站90天內寄出,否則一律當作廢件論,由本公司自行處理,擁有者不得異議。
完成審核的訂單,超過24小時未付款之訂單,訂單將會自動取消,須再次提交訂單經過審核及完成所有程序。
不足1公斤(KG),將以1公斤(KG)計算。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簽收單一貨件之尺寸限制:
重量計算單位為公斤(KG),準確度為小數點後兩位,即0.01公斤為最低刻度。
若訂單付款完成(顯示為打包中),恕不提供取消訂單、於訂單內增加貨物或更改轉用其他物流服務。
新邦集運物流中轉站收貨時間為每天早上 9:00am 至晚上 6:00pm,結單時間請參考最新之公告。
鑒於台灣的運輸公司每逢星期日或公眾假期休息的緣故,所以新邦集運物流站公眾假期均暫停發貨,如有任何改動以本公司公佈為準。
物流公司不會於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集運派送貨物服務。
所有貨件是以實際重量、超體積與超長三種計重比較,取最重者去計算運費。
體積重量(KG) = 長度(L) (cm) X 寬度(W) (cm) X 高度(H) (cm) / 6000
客人必需如實申報快遞方式、地址性質(公商區、非工商區)及支付運費,否則不會發貨;本公司有權追討少付之運費及行政費$500元。
如對運費有任何異議,本公司保留最終裁決權。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為客戶提供任何服務,而無需事前通知。
